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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

卡家义婷

转自交通运输部05-08

一、第 5 章标题改为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的使用要,并新增“5.10 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使用要求”。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为:

5.10 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使用要求MEGCs 及其单元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使用应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SG 23 TSG R0005 等规范的要求。MEGCs 还应符合《1972 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以及适用的 GB/T 1413、GB/T 16563 和 GB/T 1836等标准的技术要求。

二、修改“表 A.83 包装指南 P903”,修改后的表 A.83 为: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

三、修改“表 A.98 中型散装容器指南 IBC07”,修改后的表A.98 为: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

四、修改“表 A.111 大型包装指南 LP903“,修改后的表 A.111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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