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编制了《老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明白纸》,对货车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
● 补贴实施时间:
7月31日至12月31日。
● 补贴范围:
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符合条件的营运货车;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 补贴标准: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为: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为满1年(含)不足2年的,每辆车补贴1万元;提前报废时间为满2年(含)不足4年的,每辆车补贴1.8万元;提前报废时间为满4年(含)以上的,每辆车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为满1年(含)不足2年的,每辆车补贴1.2万元;提前报废时间为满2年(含)不足4年的,每辆车补贴3.5万元;提前报废时间为满4年(含)以上的,每辆车补贴4.5万元。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为中型货车的,每辆车补贴2.5万元;为重型2轴货车的,每辆车补贴4万元;为重型3轴货车的,每辆车补贴5.5万元;为重型4轴及以上货车的,每辆车补贴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为中型货车的,每辆车补贴3.5万元;为重型2轴货车的,每辆车补贴7万元;为重型3轴货车的,每辆车补贴8.5万元;为重型4轴及以上货车的,每辆车补贴9.5万元。(信息来源: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