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没有带道路运输证?卫星定位故障掉线?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情况可能都会被相关部进行处罚,甚至还有卡友因未随车携带营运证,车辆被运管部门暂扣的遭遇。谈到交通违法,不是罚款就是扣分,那么如果能够对一些首次轻微违法且不影响交通道路的违法行为免处罚、不罚款!你觉得怎样呢?
近日,运输部发布《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广说理式执法。如果当事人行为属于轻微违法事项范畴,没有危害后果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对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总结下,如果该行为属于轻微违法界定内,且首次或者没有造成危害、轻微的,可以根据情况不予处罚。对于卡友们来说极其利好消息,也就是说在这范围内不扣分不罚款,不过大家还是要时刻警惕行车安全。
我们盘点了与货运相关的免处罚清单,但需注意要满足相关的适用条件才行,例如首次实施违法行为、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规定清理清除并恢复原貌等条件。相关清单有以下这些内容:
1、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渣土、煤炭以及砂石料等运输领域,比较常遇到这种情况,比如说篷布没盖严或者有损坏,路况颠簸飘散等情况,要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2、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卫星定位装置能够显示营运车辆时速、是否疲劳驾驶等信息,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3、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4、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5、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处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6、道路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处罚。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7、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道路运输车辆或使用擅自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8、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免于处罚。
这几个条例都有一个共同点,只适用于首次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存在拒绝配合等情况,也就是说只有第一次出现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并满足相关条件的,才能免于处罚,第二次将不再适用。只有再一,没有再二!
目前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在执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相关政策,接下来我们盘点一下。
福建: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施行《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试行)》,公布21项“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事项。
《方案》涉及多个了领域,其中“首违不罚”13项涵盖道路运政8项、水路运政1项、地方海事2项、交通建设质量安全2项。主要来了解下道路运政方面,内容显示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适用于首违不罚。
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确认后,自愿签署《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当场改正或者承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在承诺期限内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完成一系列程序后,即可免于处罚。
未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这种情况或多或少存在,首违不罚人性化的对此类情况进行处理,不过如果是属于第二次行为,那么就老实接受处罚吧。
杭州:从今年12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在原有的轻微违法“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基础上,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正式实施“3.0”版本。“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1.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2.违反车道分隔禁止标线,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仍驾驶机动车的,但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
5.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9.违反交替通行规定;
10.机动车停车越线;
11.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超速未达20%的。
此次升级后,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小型非营运车辆,而是面向所有机动车,货车同样适用。不过对于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货车右转未停让、斑马线不停让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零容忍”严查严处。
广东:自2021年7月1日起,广东公安机关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7种“轻微违法免罚”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10种“首次违法警告”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
(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内蒙古自治区:10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涉及交管业务12项,以下这15种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以下这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免于处罚:
1、违法情形: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2、违法情形: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3、违法情形:机件不全
4、违法情形: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5、违法情形: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6、违法情形: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违法情形:挂车机件不全的
8、违法情形: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9、违法情形:在车况良好、道路畅通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慢行、停驶、阻碍后车通行的
10、违法情形: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11、违法情形:婴幼儿乘坐家庭乘用车时未使用安全座椅的
12、违法情形:实习期内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13、违法情形: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标线的
14、违法情形: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15、违法情形: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 编后语:
很多卡友吐槽过,去到一些陌生的城市,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哪个地方禁行、哪个地方需提前变道,一不小心就会被处罚。这种免罚政策对于卡友们也是一件好事,不过从相关通知来看,大多数只适用于第一次轻微违法行为。吃一堑长一智,相信有过第一次提醒后,卡友们也会积极接受改正,以安全驾驶为主。
赶紧转发给兄弟朋友,让大家尽早了解这些政策。(文/龚弋新)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