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20日下发通知,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8年8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均降低50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已于8月20日24时开启。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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