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苏州市公车辆管理所发布《关于取消外地人购买货车在苏州登记上牌限制的通知》,指出2020年5月21日起,个人购置总质量4500Kg及以下货车在办理车辆登记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要求办理车辆登记,无需取得个体工商登记。
● 编后语:
据了解,2013年10月24日起到现在,苏州对轻型货车登记严格把关,对暂住人员办理营运车辆登记的,在满足一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挂靠单位证明,辖区交警大队备案证明、交通运管部门运营车辆注册联系单。
现在取消了暂住人员办理普通货车登记的其他条件限制后,简化了登记流程,也为外地人在苏州登记上牌省了不少麻烦事。如果其他各省市也都能在登记流程上进行简化,提高效率,对卡友们来说也算是好事一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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