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原本是利民出行的一间好事,会让市民们拍手称赞。然而,近日记者接到衡水饶阳的居民打来电话,称衡水饶阳县在重修S302省道饶阳段时,使用了多辆无牌的翻斗车运输滚烫的沥青,有的翻斗车已经相当破旧,甚至出现了倾斜,依然行驶在道路上,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隐患重重。10月7日,记者赶往现场调查。
当日14时许,记者驱车沿大广高速行驶至饶阳收费站,出站后向西行驶便是S302省道饶阳段的修路处。在现场记者看到,公路南侧的车道正在修,过往车辆全部行驶在北侧的两个车道内。由于车辆较多,在路过施工路段时,行驶有些缓慢。修路现场,许多施工人员正在忙碌着,大型设备将翻斗车上的沥青铺到路面上。记者走到这些翻斗车的跟前,发现这些车辆根本没有牌照,且相当破旧,只是在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白纸,上面打印着“公路”两个字。14时25分,驾驶员登上这些无牌翻斗车,驾驶车辆自东向西缓缓移动,其中一辆车甚至是倾斜着移动。记者数了一下,这里一共有4辆翻斗车,都是修路施工用车,均没有牌照。
一位施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这里修路的人员,归饶阳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管理。当记者询问这些无牌车是否能在道路上行驶时,他很淡定地称,不出饶阳就没事。而驾驶那辆稍有倾斜的翻斗车司机则表示,车开着没事,放心。对此,记者联系了饶阳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以站长不在为由未作回应。
不挂牌照行驶在道路上,而且还作为修路的运输车,“不出饶阳就没事”……可一旦发生事故,甚至逃逸,后果不堪设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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